详细内容
1.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,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,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。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,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。 2.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,或有重大责任事故,或违反国有法律、法令受到刑事处分,不能参加推荐评审。 3.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,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。
申报对象: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。(公务员就不行) 初定职称级别及条件:(不同学历评定时间不一样) (1)中专毕业,工作满一年,可初定“员级职称”;初定“员级职称”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,可再初定“助理级职称”; (2)大专毕业,工作满一年,可初定“员级职称”;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,可初定“助理级职称”; (3)大学本科毕业,工作满一年,可初定“助理级职称”; (4)硕士学位获得者,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,可初定“中级职称”; (5)博士学位获得者,可初定“中级职称”;
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1.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。 2.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,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。 3.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。
助理工程师,是指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。在中国高等学校中,任职条件为:(1)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。(2)熟悉并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。(3)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工程技术工作, 能履行岗位职责。(4)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;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一年见习期满后,考核合格,认定助理职称资格;大专学历毕业后,取得技术员职称后,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;中专学历毕业后,取得技术员职称后,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(有真才实学,贡献突出者可不受此限)。